安徽公证将参与法院这些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安徽被确定为十二个试点省份之一。 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都参与那些司法辅助事务?怎么参与?这么重大而严肃的工作,安徽怎么落实和开展呢? 日前,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司法厅联合发文: 支持公证机构在人民法院在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稳步推进我省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这项工作怎么做?小编根据文件精神,给大家好好梳理下。 1、试点期限 此次试点工作自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 2、试点城市 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将在安徽这些城市开展 合肥、六安、滁州、亳州、淮南、铜陵 3、试点单位 试点法院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亳州市谯诚区人民法院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试点公证机构 合肥市中安公证处 亳州市亳州公证处 滁州市皖东公证处 六安市皋翔公证处 淮南市正诚公证处 铜陵市衡平公证处 其他地区法院和公证机构也要积极创造条件,主动探索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对接工作。 公证参与哪些司法辅助工作? 参与调解 试点地区吸纳公证机构进入法院特邀调解名册,进入名册的公证机构可以接受人民法院委派或委托在家事、商事等领域开展调解。鼓励公证机构在参与调解时积极运用在线调解平台。 参与取证 公证机构可以接受试点地区法院委托,就当事人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书面文书等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核查结束后,公证机构应就核查内容、核查过程、核查结果向试点地区出具取证报告。 参与送达 公证机构可以接受试点地区法院委托,参与案件各个阶段的司法送达事务。支持公证机构采用信息化手段,推进集约化送达模式,避免分散作业和资源的重复投入。送达工作完成后,公证机构应当就送达过程、送达结果等情况形成送达全流程登记表,交试点地区法院留存备查。 参与保全 公证机构可以协助试点地区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被保全财产线索,核实被保全动产的权属和占有、使用等情况。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的,公证机构可以协助试点地区法院审查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交的财产保全担保书、保证书,对其中的担保内容及证据材料进行核实。 参与执行 试点地区法院支持公证机构在执行工作环节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公证机构可以参与试点地区法院执行中的和解、调解、送达工作,协助试点地区法院搜集核实执行线索、查控执行标的,协助清点和管理查封、扣押财物。经执行机关申请,可以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试点工作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试点单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试点工作按时启动、顺利推进、如期完成。 二、因地制宜、科学创新。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更好的发挥公证机构在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作用。 三、积极主动、争取支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提供必要的经费、场地、设施等保障。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及时总结、反馈,不断完善配套措施。 省高院和省司法厅将对试点情况全面进行跟踪和指导,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进行试点中期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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