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近期司法部重要文件和全省公证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在武汉成功举办
为贯彻落实近期司法部系列重要文件和全省公证工作会议精神,9月6日至7日,湖北省司法厅、省公证协会在武汉举办贯彻落实近期司法部重要文件和全省公证工作会议精神专题培训班,以训代会,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公证质量监管,提高公证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对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技巧,增强公证队伍执业能力,切实推进我省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席出席开班仪式并与学员交流,省公证协会副会长李广峰主持开班式,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主任周志扬,中国公证协会公证理论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疆,省厅律师公证管理处处长王运亮出席开班仪式。谭先振强调公证机构改革一定要坚持四个“一定要”。一是一定要坚持加强党对公证机构改革的领导。改革在党的领导下改革才能顺利进行,大家关心的问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二是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随着中央系列文件的下发,改革有了顶层设计,各地公证机构一定要严格落实改革精神,不走老路,少走弯路。三是一定要保证改革顺利平稳进行。不管怎么改,思想不能乱、队伍不能散,必须做到蹄疾步稳,这是改革的需要,也是保证同志们利益的需要。四是一定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争取工作。当前,改革目标非常明确,我们不讲大道理,不讲官话套话,希望大家认真思考清楚。不管大家是要回机关当公务员还是愿意留在改革后的公证机构,我们都欢迎。随后,根据《司法部关于建立公证员宣誓制度的决定》,在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上,组织举行了湖北首次全省范围的公证员集中宣誓。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主持宣誓仪式,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负责人、省公证协会负责人监誓,省公证协会秘书长领誓,来自湖北全省各地的150余名公证员走到一起,面对国旗庄严宣誓。宣誓结束后,根据《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管理的意见》(中公发〔2017〕6号)文件要求,组织公证机构、广大公证人员开展公证行业警示教育。省司法厅律公处负责人向学员们做了公证警示教育。他指出,要全面提高对公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严格遵守公证程序,坚决执行“五不准”要求,切实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着手,进一步强化公证员队伍质量意识教育,大力提高公证员业务能力和水平,让全社会高度信任公证、运用公证。此次警示教育,引导了我省公证人员自觉践行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力求完美的工匠精神,坚决摒弃公证执业和行业发展中浮躁短视、盲目扩张、过度追逐经济效益的不良倾向。本次培训邀请了中国公证协会公证理论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疆、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北京市公证协会会长、北京市长安公证处主任周志扬,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柳正权,分别围绕司法部近期下发 “五不准”等重要文件、公证质量的“四大”关系、民法总则知识等几个方面为大家授课辅导。全省各公证处主任、负责业务审批工作人员,各市、州律公科(处)长、公证协会(联络处)负责人等19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湖北省公证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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