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证协会举办全省执业公证员培训班

      2017年7月28日至30日,福建省公证协会在福建省高级人才教育基地举办“2017年全省执业公证员培训班”,来自全省各设区市公证处主任(负责人)、二级以上执业公证员及公证管理人员共150多人参加了培训。福建省司法厅庄天从副巡视员、省司法厅律师公证工作处郑志奋处长、李庆华副处长、王传福副处长出席了开班仪式。  培训班邀请了福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叶知年讲授《民法总则》。叶教授从民法与道德的关系入手,对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方面对《民法总则》做了详细解读。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处肖光华处长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与风险管控》为主题,就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收支业务风险管控操作实务进行了讲解。  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崔栋副主任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保全证据公证的创新发展》为主题,对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  厦门市鹭江公证处主任助理兼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主任吴琳颖就对接司法辅助业务介绍了鹭江公证处创新开拓的最新成果及经验。培训中,省协会还组织参训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公证处负责人财务风险管控能力,提升了公证员的服务创新意识,为提高公证人员的业务水平,提升全省公证质量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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