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召开全省公证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
2017年7月27日下午,贵州省公证工作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我省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的任务、要求和措施。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京强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司法厅公证工作指导处处长,省公证协会会长张玲主持。 会议重点学习了7月17日张军部长、熊选国副部长在全国公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公证工作会议文件汇编》,结合贵州省公证工作实际,明确提出了贵州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的任务和要求。会议指出,全省各级公证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公证体制改革,10月30日前完成全省33家非事业体制公证机构的改制任务,激活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工作机制,依法积极稳妥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做好我省公证改革、发展、建设各项工作。 李京强副厅长强调,全国公证工作会议内容丰富,任务明确,张军部长、熊选国副部长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对于指导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一是要认真学习、迅速坚决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此次会后,要及时向司法局党组、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抓好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实实在在把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落实在实际行动中。要深刻理解面临的形势任务,抓好全省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确保2017年10月31日顺利完成改革,这是硬任务,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二要抓紧制定本地公证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按时限完成改制。要按时报送《全省公证机构改制倒排工期周报表》,将改制工作细化量化,在规定时限没有完成改制的,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要到厅里说明原因。要依照张军部长、熊选国副部长的讲话要求,积极争取当地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支持,落实公证机构改革的编制和财政保障。同时,改革中的具体问题,要稳妥审慎地解决,在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中,要切实担负起维稳的责任,工作要过细,确保改革工作平稳完成,做到业务不断、人心不乱、队伍不散。三要拓展创新公证业务领域,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按照司法部近日出台的四个重要文件通知要求,努力创新金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辅助、产权保护、“三农”领域、涉外领域等方面的公证服务,尤其是司法辅助公证服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导各公证机构提前介入,主动与当地法院沟通对接,积极开展此项业务。四要加强公证质量监管,提高公信力。要严格依照司法部《通报》、《紧急通知》要求,加强质量意识教育,严把办证质量关,建立公证质量终身责任制和责任通报制度,严肃处理违法违纪公证质量案件。尤其不能因为改革而影响公证质量。五要加强公证宣传,让全社会知晓、认可并充分运用公证制度。要鼓励支持各地公证机构挖掘服务涉及国民经济建设重大项目或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事例,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公证,使公证找到更多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切入点,为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战略做出应有贡献。 张玲处长就下一步我省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吴刚副处长对建立全省公证机构改革督查通报制度进行说明。全省各市(州)、省直管县(市)司法局负责人、公证管理科(处)长、省公证协会副会长、省司法厅公证工作指导处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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