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证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公证协会(联络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7月17日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下一阶段公证改革发展工作,推进全省公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次会议,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证工作决策部署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公证工作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张军部长的重要讲话,坚持改革方向和问题导向,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公证工作的价值和作用,提出要让全社会知晓、认可和充分运用公证制度,明确了当前公证工作总的要求和工作任务,并就加快公证工作改革、严管公证质量和队伍等各项工作作了重要部署,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对于我们充分认清当前公证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全面推进中国公证事业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熊选国副部长在会上作的工作报告,对当前公证改革发展的五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对于加快推进公证工作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和张军部长重要讲话精神是公证行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 2017年7月22日《中国公证协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指出,公证全行业要充分认识此次会议的重要意义,采取专题培训班、座谈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制定宣传工作方案,认真组织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和集中宣传,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公证人员,把集中宣传工作做出社会影响和社会效果,切实把广大公证人员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部党组工作决策部署上来。要积极配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公证改革发展和各项试点工作,努力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要依法依章程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真正把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转化为协会工作成果。 二、狠抓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一)加快公证改革进度 根据《司法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协助省厅律公处对我省已经起草的公证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及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大方向精神,会同省厅律公处做好赴合作制公证处较集中的省份考察学习等相关工作,认真分析外省运行良好的合作制公证处的操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制定出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合作制公证处试点工作意见。加强对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的指导,进一步增强公证机构的发展活力,进一步调动公证机构人员积极性。 (二)加大公证质量监管强度 公证质量是公证工作的生命线,是公证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为加强对公证质量督查工作的领导,省厅于6月成立了整改工作专班,由谭先振担任专班工作小组组长,领导专班下设综合组、督查组和问责追责组。8月初,我会按照省厅的统筹安排,督促5个督查组按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厅律公处)递交督查报告,拿出追责问责具体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惩戒。依据司法部《公证质量评估检查方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会同省厅律公处建立湖北省公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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