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市公证人员警示教育暨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和中公协加强公证质量监管要求,6月21日至23日,西安市司法局举办了全市公证人员警示教育暨业务培训班,全市执业公证员、公证员助理和区县司法局公律科科长等180余人参加了培训。 市司法局公证科科长熊伟民主持开班仪式,并组织全体参会人员再次学习了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北京市国立公证处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史伟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做讲话,他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公证质量的极端重要性,要从司法部通报和紧急通知中认真汲取教训,把提高公证质量放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公证质量意识和公证风险意识,在公证执业中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始终将公证工作的质量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错证、假证;二是要健全公证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各公证处主任要切实履行公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保障公证质量的各项规章制度;公证行业协会要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行业管理,认真做好公证质量检查和公证质量考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公证质量问题和隐患,督促公证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市局要不断完善公证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全市公证质量管理的检查监督、考核和处罚力度,不断提高全市办证质量;三是要不断提升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紧紧围绕我市“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的大局和中心、围绕当地重点项目建设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公证质量,积极争当“五星级服务员”,做群众贴心的“店小二”,为全市追赶超越做出我们公证行业应有的贡献。 培训期间,西北政法大学肖福禄教授以《新民法、新理念、新生活》为题,详细解读了即将实施的《民法总则》。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张工庭长结合自己多年办案经验,就省高院和省司法厅制定的《关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和执行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解答。丰富的内容和活泼的授课方式深受学员欢迎。 此次培训,通过警示教育和专家授课,有效提升了全市公证行业的质量意识,提高了公证业务能力,为西安市打造公证“铁军”,助力追赶超越夯实了根基。 (陕西省公证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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