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证行业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司办通[2017]61号文件精神
2017年6月9日下午,司法厅巡视员刘保健同志组织公证工作管理处和新疆公证协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贯彻落实《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各地学习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 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精神,研究部署全区公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刘保健巡视员组织与会人员原原本本学习了《通报》,重申了张军部长5月27日“工作部署了就要抓落实,就要有问责跟进。公证工作关系到申请人切身利益、公证事业形象,必须严管”重要批示,指出《通报》体现了司法部领导对抓公证质量监管的决心和信心,体现了对公证行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更体现了抓公证质量监管工作的深度和力度。刘保健巡视员对我区今后一个时期公证质量监管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把思想统一到《通报》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加强公证质量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证质量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真正把质量意识融入到公证人员灵魂深处;二要尽快转发《通报》,迅速传达到每个公证机构、每名公证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融会贯通,做到入脑、入心、真信、真用、真学、真落实。特别是要把张军部长的批示精神领会好、贯彻好,落地生根。要求公证协会近期召开理事会议,组织专题学习有关公证质量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三要重申《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要求,立即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活动。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对查出有问题的公证机构、公证员公开通报,不护短、不掩盖、不怕亮丑,对个别公证员涉及违法违规的必须严肃查处,决不手软;四要在质量检查活动期间,各公证机构每半个月上报一次公证质量检查报告,重点检查涉及民间借贷、房地产处分的委托书公证、继承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等业务,以检查促公证质量提高,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各地司法局将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司法厅公证工作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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