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开展2016年度公证质量集中检查活动

为切实提高公证卷宗质量,促进办证水平提升,11月27日—12月2日,省厅、省公证协会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省公证质量集中检查活动。此次检查活动对象和范围为年度未被质量巡查的公证机构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期间所办结的部分公证卷宗,涉及继承、合同协议、保全证据、强制执行、委托五类公证类型。按照每名执业公证员抽查10份卷宗,通过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共随机抽取公证卷宗2420份。根据安徽省公证卷宗质量检查评定办法与标准的规定,从全省公证质量检查员库中选调16名质量检查员,采取分组检查、疑点讨论、总结反馈的方式,对抽检卷宗的申请、受理、审查、出证、归档等内容进行了逐项检查、逐一评分并评定质量等级。省公证协会还现场组织召开了总结会,检查人员分别就受检卷宗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解决措施进行交流座谈,使活动更具针对性。通过此次检查发现,我省公证卷宗质量整体水平持续提高,公证卷宗在法律适用上更加准确,在证据材料收集上更加齐全,在公证书制作上更加规范,在立卷归档上更加完善。目前,公证卷宗质量集中检查活动进入统分、复核阶段。检查结束后,省厅还将在全省范围内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公证机构和公证员通报表彰。此前,省厅、省公证协会组成五个公证卷宗质量巡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查阅工作台账、抽查公证卷宗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对六安、马鞍山、宣城、池州、广德及徽元公证处等公证机构进行了公证卷宗质量巡查。(安徽省公证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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