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司法局四项措施推进公证工作再上新台阶

丰镇市司法局以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为中心,把公证工作作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积极落实四项措施,全面推进公证工作再上新台阶。(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证处整体形象。近年来,公证处的工作环境、办公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特别是2016我局对公证处办公环境改善做了详细的规划部署,改造建设了办证业务大厅、档案室、主任室、财务室、多功能会议室等科室,并对办公走廊进行了专业化,知识化、人性化的布置设计,在比较醒目的位置设立了LED显示屏,滚动显示索引以及办理各项公证应相应提交的材料等。并更换了办公设施,购进电脑11台、新式打印机8台、彩印机2台、大型复印机2台、摄像机2台、照相机2台、传真机、自动装订机、印章机、对讲机及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并重新购置了办公桌椅和日常工作生活用品、用具,购置了财会专用设施(如保险柜、点钞机、专用电脑等),通过改善办公条件,不仅提升了公证处形象,而且通过这个服务窗口也提升了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二)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升公证队伍整体素质。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打牢思想和技能基础。首先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公证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其次为不断提高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公证文书的质量,在提高全处人员的业务素质上下功夫。一是加强业务素质培养,制定了业务学习制度,规定每周五为全处业务学习日。同时积极组织参加司法部、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证员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组织公证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培训,鼓励走出去,拓宽视野。二是加强业务质量管理,确保公证信誉。不定期开展公证质量检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三是针对新时期业务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探索、研讨,在探索、研讨中学习、提高,通过不断学习,业务能力普遍提高。我局针对公证员较少的状况,为调动公证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积极性,出台了奖励措施。2、加强党的建设,打牢组织基础。我局始终重视公证行业党建工作,积极组织公证处党员参加司法局党支部的各项党务活动,并在公证处成立了党小组,并建立健全了党小组各项制度,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特别是民主生活会,大家畅所欲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特别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创新公证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公证服务社会和谐稳定能力。根据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和《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实际,对管理制度进行了充实和完善。一是着力建立和完善了公证审批制度、错证赔偿及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了公证投诉和复查制度、重大疑难公证事项会商制度、公证印章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公证质量自查、检查制度、公证收费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及图书资料管理等多项制度。并把公证质量与公证员的业绩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了公证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确保了文书质量、服务质量,增强了公证服务的公信力。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制度管理,将全处的人、财、物、业务等项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二是加强对公证处和公证人员的考核;加大监督力度,实行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公证事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并健全对违规违纪人员的惩处制度,从源头制止错证、假证的发生,一年来未发生一起当事人因质量问题的投诉案件。(四)大力拓展公证业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一是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为旧城拆迁改造、金融贷款和房地产开发转让等领域做好公证服务,防范交易风险,确保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群众利益,为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围绕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精准扶贫工程及新农村建设,在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社会管理等方面拓宽服务领域。通过“公证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开展上门服务,认真办好土地承包、土地转包、土地租赁、土地流转等公证事项,为和谐丰镇建设充分发挥公证工作事先预防的独特职能作用。在办证过程中,公证人员广泛宣传法律和相关政策,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请求,最大限度的预防、减少、消除不和谐因素,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三是做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为老弱病残当事人、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和下岗职工申请办理公证的提供法律援助。2016年全年,共计减免公证案件62件,减免收费19000多元。2016年,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797件,其中经济类公证案件462件、民事类1330件、其他类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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