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证:加紧实现服务供给全面转型

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召开后,苏州公证紧紧围绕“两聚一高”发展目标谋化重点工作,制定行业转型与创新发展实施方案,以充分发挥公证在服务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稳定及百姓安居等领域独特的职能作用,推动新常态下苏州公证转型与创新发展,顺应新形势下社会各界对公证工作的新需求、新期盼。方案明确提出,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公证机构及人员“固本强体”、新型公证业务拓展及传统公证业务提炼双赢的“一体两翼”转型及创新发展新格局。重点推行 “绿色公证”服务品牌、“管家”服务模式、知识产权公证法律服务平台、多元化纠纷化解平台、法院电子送达公证平台、公证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等惠民工程。服务理念大转变。树立群众需求为导向、社会协同为主力、“互联网+”为方式、终生学习为动力的服务新理念。行业内 “匠人”与“匠心”精神蔚然成风、“苏州公证”服务品牌意识深入人心。服务供给全面转型。改变坐堂、被动等传统服务供给方式,实现由粗放向精细、法定向商定、短期向长期、事中向全程的服务供给方式新转变。大力推行“绿色公证”及“智慧公证”新模式,全市公证法律服务能力与水平明显提升。服务保障不断升级。继续推行苏州市公证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业年度考核等制度建设。大力发展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队伍,至2017年底,各公证机构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的比例应不低于1:1。实施并持续改进《苏州市公证法律服务团体标准》,将有苏州地方特色的公证服务标准纳入其中,制定苏州公证档案整理及信息化管理标准。开展苏州公证大数据应用服务建设,建立苏州公证私有云,在业内共享的基础上,推动与公安、民政、经信、工商、不动产登记交易以及法院等部门的数据横向互联共享,拓宽公证服务纬度。新型公证业务有效拓展。全面介入知识产权领域,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制造业、互联网及现代服务业领域的知识产权服务及保护,充分利用苏州地区优势,提供知识产权申报、使用、流转、服务、维权等各个环节的公证法律服务,尝试与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机构和团体,建立知识产权运用及维权服务协调机制,突出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发挥公证在民商事领域纠纷分流化解独特职能,与法院对接,探索继承等领域纠纷解决机制中非诉调解和公证程序前置试点工作,优化区域司法资源配置,降低司法成本,争取全社会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认同和支持,为司法改革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苏州实际,积极探索保理合同、赋强抵押借款、贷前风险评估、催款通知送达、提存、代办抵押登记等金融公证业务。针对合作期限长或业务量大且相对稳定的服务对象,提供公证顾问服务,进一步彰显公证价值。传统公证业务精准提炼。在继承、赠与等公证业务优势不再的情况下,探索实践公证介入家政家事、遗嘱保管执行、监护人确定、房屋所有权流转等领域的途径和方式,并提炼出传统公证业务新的增长点。条件具备的公证机构应加大证前、证后公证事务的研发,尤其是公民个人房屋买卖活动中公证的延伸服务。县域公证机构应着力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失地农民补偿、农村老人遗赠扶养、农村集体用地及宅基地房屋登记流转等领域做重点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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