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证协会开展公证人员学习宪法精神专题培训活动
为更好地了解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理解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积极弘扬宪法的精神,天津市公证协会于2018年5月27日上午9点,组织全市公证人员在天津市司法局报告厅开展了学习宪法精神专题培训活动。 培训活动持续了3个小时,首先由协会会长刘晔带领全体公证人员唱国歌并进行宪法宣誓,宣誓后由刘晓梅教授为各位参训人员讲授了宪法的精神实质、科学内涵、总体要求以及公证人员如何在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中弘扬宪法精神等内容。 授课结束后,秦加成同志就本次培训对日后公证工作的指导提出了几点要求:1、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切实提高宪法学习的质量。学习宪法是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的必要条件,要把宪法学习同公证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结合起来,完善公证人员的知识结构,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要本着“谁服务、谁普法”的总要求,面向社会加强宪法精神和法律知识宣传。宪法被称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公证是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对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利予以证明的法治行为。因此,公证工作是以宪法为根本保障和依据。在今后的公证业务活动中,向当事人提示其合法权益和法律责任时,要适时引进宪法内容,促使老百姓了解、尊崇、遵守宪法。3、要切实发挥党支部书记、主任的第一责任人作用。每位公证处党支部书记、主任都要带头认真学习宪法、带头弘扬宪法、带头遵守宪法,构筑以法治理念推动公证高质量发展的思维,促进宪法精神转化为扎实的公证实践。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此次宪法修正案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表示将在日后的公证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做宪法的捍卫者、践行者、宣传者。 全市公证员以及公证员助理共210余人参与了本次培训活动。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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